张利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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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诉吴某、淘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承若“假一赔十”需兑现

发布者:张利水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659人看过

【基本案情】

田某在淘宝上购得一款三星I9220GaLaxyNote手机一部,价款2860元。后经检测该手机并非三星公司产品,遂田某要求吴某按照其承诺的“假一赔十”进行赔偿,淘宝公司因商家未尽审核义务,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吴某销售给田某的三星手机系假冒产品,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因吴某在淘宝网上承诺的“假一赔十”系其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情形,应当按照其承诺承担假一赔十的违约责任,故吴某应向田某支付28600元。淘宝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且其已向田某提供吴某的详细信息,故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点评】

当前,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各大电商平台上,商家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其本店消费,经常作出“本店商品假一赔十”、“30天包退换正品保证,假一罚百等承若。而司法实践中,对此承诺往往被视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商家应受该承诺的约束,若所销售产品与其承诺不相符那么商家就应按照其所作出承诺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经营过程中,电商企业应慎重作出上述类似承若,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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