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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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益道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网络法律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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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软件源代码是否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发布者:汪红丽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程建筑 |1073人看过

虽然有部分观点认为,源代码具有存在状态的复杂性和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其可能通过反向工程予以破译,不宜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但是,从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一观点明显站不住脚。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认为,从《刑法》、工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分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心和经营信息”,而“技术信心和经营信息”应当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这些技术信息尚未获得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于软件源代码来说,其一旦被公开,软件的核心技术即被泄露,从而会失去应有的商业价值。因此,源代码作为一种技术信息,应当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在具体的案件中,只要该源代码满足秘密性、经济利益性、实用性、保密性等要求,当然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汪红丽 陈键城 叶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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