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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益道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网络法律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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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侵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人代为起诉

发布者:汪红丽律师|时间:2016年01月05日|分类:知识产权 |539人看过

  案件导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条件。在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作为计算机软件专有被许可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否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案情简介:

  YJ公司是《三II》、《三III》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取得了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YJ公司向TT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该授权书载明YJ公司将《三II》、《三国群英传Ⅲ》等三十多部游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独家授权给TT公司。国家版权局向TT公司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证书》。

  XZ网吧未经YJ公司的授权亦未经TT公司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将游戏软件《三II》、《三III》复制并储存于其网吧计算机中,供消费者使用。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TT公司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二、被告XZ网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TT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三、驳回原告TT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律师陈键城、郑志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是原告天堂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庭审中被告抗辩称:TT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理由是1、TT公司提供的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疑似造假。2、TT公司向法院提交的计算机软件专有许可合同登记证书不是取得著作权的合法证据。3、TT公司不是软件著作权人也不是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首先,TT公司在庭审中提交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XZ网吧也核对了该证据的原件。XZ网吧称TT公司未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与事实不符。

  其次,YJ公司是《三II》、《三国群英传Ⅲ》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TT公司经YJ公司授权,依法取得了游戏软件《三II》、《三国群英传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维权。

  最后,软件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该规定并不排斥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行行使其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综上,被告XZ网吧提出TT公司不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的抗辩主张不成立,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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