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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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C等遗嘱继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孙永琪律师|时间:2020年08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5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C等遗嘱继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XX02民终500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A,女,1936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委托代理人A,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A,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1985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 委托代理人A,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A,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A,女,195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A,女,1981年4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A,女,1998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 法定代理人A,女,195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原审第三人上海XX企业(集团)动拆迁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 法定代表人A,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A, 上诉人A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5)普民一(民)初字第50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5)普民一(民)初字第5027号民事判决;二、发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A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予以退还, 审判长岑华春 审判员李迎昌 审判员A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B 附:相关法律条文 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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