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月的刘女士,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张某将她与前夫诉至法院,要求她和与已离婚两个月的丈夫共同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200万债务。面对突如其来高达200万的债务,刘女士几乎崩溃。
“不,我没有欠钱,我还哪门子的钱,”,刘女士疯狂的在法院大厅怒吼。
两人在两个月以前就已经协议离婚,关于孩子抚养与财产分割都已经协商好,突然的200万债务,她一时蒙了,她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而且前夫也并没有将这笔钱用在家庭生活上,自己对这笔钱的去向更是一无所知。
“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刘女士整个人都奔溃了,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刚给了自己一个新的开始,却又染上了这么大的纠纷。
经过法院的调查审理:
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张某与被告刘女士的前夫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且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为凭,法院予以确认。
但关于被告刘女士应否承担偿还该笔借款的问题,虽然该笔借款发生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200万的大额债务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原告张某与被告刘女士的前夫确认的借条上并无被告刘女士的签名,原告张某也未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原告张某要求被告刘女士及前夫共同归还借款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裁定,作为被告之一的刘女士不用承担这笔债务。
最终,这桩案子终于落下帷幕,法院的判决让刘女士那口怨气终于化解了:由刘女士的前夫个人承担债务。
刘女士收到判决结果,如释重负。
夫妻一方的债务却需要两人来共同承担,尤其对妻子来说,丈夫在外欠的债,自己毫不知情,却要被迫一起还债,这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不公平的。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丈夫欠下的这3种债,妻子也不用还。
1、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道这个情况还借款给丈夫的
2、丈夫因吸毒、赌博等欠下的债务
3、丈夫虚构出来的债务
夫妻之间本应该同舟共济,但也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当看到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一些大额债务,不要盲目恐慌,可能这笔钱不需要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