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北-武汉主任律师执业16年
执业年限16
18071055585

服务地区:湖北

咨询我
08:00-23:00

什么是探视权?

作者:郑桃林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16次举报
2020-12-01


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婚姻法》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目前法律中并没有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想要探望孩子时,可以随孩子父亲或母亲一并去探望。


    郑桃林律师,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执业证号:14*********...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3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涉外法律、合同纠纷
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1420120********31 婚姻家庭、离婚、继承、涉外法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