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桃林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楚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涉外法律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之后或者中止妊娠之后,男方能否起诉离婚?

发布者:郑桃林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37人看过


甲乙是一对夫妻,乙已经怀胎有九个月了,马上就要临产了,但是甲在这个时候跟乙说要跟她离婚,并且准备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乙觉得自己为甲生育子女,现在已经怀胎九月了,这样做对自己不公平,但是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 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根据该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起诉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会受理男方的诉讼请求,但是若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该条规定的期间限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