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董梦阁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7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湖南省某工程公司承包了固安某幸福房地产公司在固安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早已于2019年之前完工,两公司还签订了相关的结算协议。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波动,房价下跌,固安某幸福房地产公司资金链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剩余款项,无奈湖南省某工程公司只能找到我所代理起诉,诉求就是要剩余的工程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最终经过充分的准备,提交了包括施工合同、结算协议、聊天记录、转款记录、发票等多方面证据,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820余万元的剩余工程款及利息。案件以胜诉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