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带领我的律师团队为教育行业提供法律服务10年了。在这10年里,担任了不少学校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很多纠纷,也办理了不少案件。今天讲一个我认为办得很成功的案件。
这是一起民办职业学校的诉讼案件,案情一开始对学校非常不利。这所职业学校和一家校外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合作一段时间后,对方直接把学校告上了法院,张口索要三百多万的合作办学款项。学校老板当时又着急又无奈,他明确知道对方在履约过程中漏洞百出、严重违约,所以坚决不愿意支付这笔巨款,原本只是想以此抗辩、减少损失。但我看完双方完整的合作协议后,当即判断,这个案子根本不用被动抗辩,我们可以另辟蹊径,直接主动翻盘。
这个看似普通的合作办学协议,本质上根本不是合规的合作模式。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学校将自有专业直接承包给这家公司独立经营,双方仅按照比例分割学生学费。而最关键的致命问题在于,起诉的这家合作公司,是一家没何办学资质的空壳公司。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办学资质的主体,严禁参与、承包学校专业办学经营。这种挂靠办学、专业承包、学费分成的合作模式,本身就是违法的。
找准核心突破口后,我们立刻调整办案思路,不再局限于对方违约的被动抗辩,直接向法院提起反诉,核心诉求只有两个:第一,请求法院确认双方的合作办学协议整体无效;第二,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学校此前已经支付的近二十万合作款项。
最终判决结果,完全印证了我们的专业判断。
一审法院全盘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百分百支持了我方全部反诉请求,不仅认定合同无效,还判令对方返还钱款。对方不服判决、持续上诉,案件历经二审、省高院再审,多级法院审理后,全部维持原判。学校不仅彻底甩掉了三百多万的巨额欠款债务,还可追回已经付出的款项,实现了全盘胜诉、零损失。
其实很多民办学校的纠纷,输从来不是因为理亏,而是从一开始的合作协议就埋了合规漏洞。看似正规的合作办学,一不小心就会触碰法律红线,变成违规的专业承包、挂靠办学。
在这里提醒大家:商业合作绝非简单的甲乙双方签约分钱,资质合规、模式合规,才是规避诉讼风险的核心关键。一旦合作模式违法,再完美的纸面协议,在法律面前都是一纸空文。
熊武林 律师
湖南源真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大学兼职教授,法律硕士校外导师,湖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
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曾任省会某政府部门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职律师,先后担任几十家企事业单位、学校、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成功办理了重大项目设立并购、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劳动人事、侵权纠纷等各类法律事务,在政策法律风险防范、重大诉讼案件办理、重大纠纷调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有丰富经验。
出版专著《民办学校合规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在权威刊物发表《论企业合规作为公司治理方式的价值》等多篇论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劳动人事争议、侵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