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2015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四川某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零配件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汽车零配件。2016年4月5日,双方就往来款进行对账,截止2016年3月31日,被告共欠原告货款81894.40元。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未付款,遂原告诉至法院。
2、律师分析:原告成都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因被告未按约付款,已构成违约,故被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