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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者:成华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113人看过 举报

2018-12-26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原审被告):肖某,男,1973年11月8日出生,汉族,武汉市汉南区人,住武汉市汉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羿,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女,1972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陈A,女,1973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武汉市汉南区人,住武汉市汉南区。

原审被告:陈B,男,1979年8月26日出生,汉族,武汉市汉南区人,住武汉市汉南区。

以上两原审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芬,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肖某因与被上诉人周某、原审被告陈A、陈B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7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综上所述,肖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300元,由肖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9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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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20********91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