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作为房产律师多年在此谈一下,买卖房屋时签订居间协议时注意事项,笔者在2015年11月份代理一买房人亲自参与买卖房产。针对近期常出现的房产纠纷,我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正在或者即将买房或者卖方的你有所帮助。
(一)选择有资质的中介公司,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因为在实践中,不乏存在中介公司人员卷款而逃的案例。
(二)明确房产的性质。作为买方需要了解所要购买的房子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安置房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因此在决定购买安置房时一定要慎重。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是可以买卖的。
(三)核实买卖双方的资料。卖家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情况、有无租赁、有无抵押等相关资料。买方需要提供身份信息,证明自己符合购房条件。在实践中,存在大量的买家已付部分房款,等到过户时才发现房子由于抵押被查封,导致无法过户等问题。
(四)明确各期房款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不按约履行需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户口最好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
(五)交房要明确时间,逾期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备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最后,作为一名房产律师,不得不提醒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居间合同签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如果自己不能有效辨别利弊,别忘了多向律师咨询,能够提前预防的事情就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再去挽回,当然如果事情已发生也不要太着急,律师依旧可以助您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