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堂律师
刘金堂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重庆-江北区专职律师执业2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奉节县XX厂与A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刘金堂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2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奉节县银海修理厂与李先彪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奉法民初字第02957号 原告奉节县银海修理厂,经营场所奉节县永安XX, 业主谈世海,男,生于1976年10月2日,汉族, 委托代理人A,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有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A,重庆XX实习律师(有特别授权), 被告A,男,生于1973年7月5日,汉族, 本院在审理原告奉节县XX厂与被告A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奉节县XX厂于2015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奉节县XX厂在诉讼中自愿撤回起诉,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奉节县XX厂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奉节县XX厂负担, 审判员A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B
刘金堂律师,咨询电话:13320318817(微信同号),来电可免费解答咨询。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担任重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2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