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原告伍某甲在某市某区某村拥有两处合法产权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及建房审核批准书等手续。2023年,被告某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将涉案房屋大部分面积按违法建筑处理。原告主张被告以断电等方式逼迫其签订了《某区征地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且将合法建筑认定为违建导致补偿金额严重压缩,显失公平,故诉请撤销该协议。被告辩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面积认定符合相关历史文件规定;且原告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一、被诉补偿协议的成立生效及原告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二、被告对涉案房屋未经登记建筑面积的认定及不予补偿决定是否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三、被告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是否存在胁迫及显失公平情形。庭审中,双方围绕房屋权属证明、断电照片、面积认定审批表等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法院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了严格审查。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关于起诉期限,被诉补偿协议约定自政府公布确定的统一搬迁期限起始日生效,且区政府至今未作出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批复,视为告知起诉期限的前提条件未成就,原告起诉未超法定起诉期限。其次,关于协议合法性,涉案房屋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被告将部分未经登记建筑认定为不予补偿,但其提交的证据并非职能部门认定意见,无法印证该部分建筑不符合补偿规定。被告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告伍某甲与被告某政府某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8月8日签订的《某区征地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
【律师价值】
本案中,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与杨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在策略制定上,律师精准识别出被告未经法定程序认定违建及起诉期限计算的法律漏洞,巧妙利用协议附条件生效的条款,成功打破被告关于“超期起诉”的抗辩。在证据组织与庭审表现方面,律师通过梳理历史建房审批手续,有力证明了涉案房屋的合法性,直击被告“证据不足”的软肋。王律师与杨律师的专业判断与据理力争,最终促成法院判决撤销显失公平的补偿协议,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