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某公司成立于2001年,在某市某区合法拥有工业用地及厂房。后因当地实施片区工业用地治理工作,某办公室拟对某公司予以协议征收。2020年9月,某办公室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签订《补偿协议1》,约定房屋、土地及附属物等补偿总计393万余元。随后,某办公室组织人员将某公司物品搬离并拆除厂房。2021年2月,双方又签订《补偿协议2》,约定资产补助119万余元,曹某签收共计512万元补偿款并签署停诉息访承诺书。后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两份协议。一审法院认为协议虽欠缺法律依据,但已履行且原告已领款,撤销会破坏现有秩序,故判决确认签订协议行为违法但不予撤销。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涉案补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原审判决确认涉案补偿协议违法是否正确。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办公室在签订《补偿协议1》时,未依法让某公司参与评估机构选定,且未送达《估价报告》,程序明显违法,补偿数额缺乏依据。对于《补偿协议2》,某公司提供的空白协议照片等证据足以证明签订时未载明补偿事项及数额,某办公室未能提供反证,故签订程序亦不合法。此外,某办公室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综上,涉案两份协议不仅程序违法,实体补偿亦欠缺依据,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撤销。原审判决确认违法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撤销涉案两份补偿协议;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某办公室负担。
【律师价值】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首先,冯律师精准把握案件焦点,敏锐指出涉案补偿协议在评估程序、协议签订形式上的重大违法点,特别是通过提交空白协议照片等关键证据,成功推翻了一审法院关于“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认定。其次,在庭审策略上,冯律师紧扣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标准,从程序违法与实体补偿欠缺依据双管齐下,有力反驳了某办公室的抗辩。最终,冯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成功促使二审法院改判撤销涉案协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