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李某甲等多名原告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等地拥有合法房屋。某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将原告房屋划入征收范围,被告某局为房屋征收部门。后该征收决定被某中级法院确认违法。此后,被告某局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自行委托某检测公司出具鉴定报告,认定原告房屋为D级危房。被告据此先后向原告作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和《责令解危通知书》。原告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但被某市住建局驳回。随后,被告在未依法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直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原告遂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律师、李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某局以“危房解危”为由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具备法律依据。被告辩称其依据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及危房鉴定报告,为防范安全事故实施解危拆除,符合规定。原告方则指出,涉案征收决定已被确认违法,被告以拆危促拆迁目的非法;且被告未依法履行事先催告、告知陈述申辩、制作强制执行决定及公告等法定程序,亦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拆行为程序严重违法。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局虽主张涉案房屋系因危房解危被强制拆除,但《责令解危通知书》中明确载明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启动解危拆除程序。原告虽逾期未履行义务,但被告未依据相关法定程序径直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缺乏法律依据,被诉强制拆除行为明显违法。鉴于强制拆除行为已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某局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被告负担。另有一名原告陈某庚在审理中与被告达成和解并撤诉。
【律师价值】
本案中,冯律师与李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诉讼策略。面对行政机关“以拆危促拆迁”的隐蔽手段,律师敏锐捕捉到前置征收决定已被确认违法的关键事实,精准锁定被告“程序违法”的核心痛点。在庭审中,律师通过严密组织证据,有力驳斥了被告关于“解危拆除符合规定”的辩解,深刻揭示了被告规避法定强制执行程序的违法本质。律师的专业代理不仅成功促使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为后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