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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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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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撤销的城管强制执行决定书

发布者:王卫洲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拆迁安置 |1131人看过

案件描述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直担任着拆迁主力军,为实施拆迁城管部门多次违章建筑为由对拆迁户下达城管执法决定然后强制执行,以罚代迁。

因历史原因,居民房屋规划手续往往不太齐全,为政府以罚代迁提供了机会,我所认为对付此类问题,应当抓住政府执法行政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错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近日、山东省泗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以违章建筑为由决定强拆当事人房屋,我所王卫洲律师依法以理指出其程序违法问题提起诉讼,在诉讼程序压力下,自知违法的泗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行撤消了行政执法决定,经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确认泗执强字【2013】第030157号《城管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决定书》违法。

城管行政执法撤销决定书

泗执撤字【2013】第030010号

王xx:

经审查,本机关于2013年5月24日做出的泗执强字【2013】第030157号《城管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决定书》,在依据上所引用泗执改字【2013】第 030157号《城管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有误,故泗强字【2013】第030157号《城管行政执法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所引用部分依据不当,应予以撤销。经本机关研究决定如下:

撤销本机关关于2013年3月28日作出的泗执改字【2013】第030157号《城管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和2013年5月24日作出的泗执强字【2013】第030157号《城管行政执法强制执行决定书》

泗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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