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永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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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被判刑

发布者:许永胜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3日|分类:刑事辩护 |484人看过

家住梁平县的罗某是一名个体商户,由于经营中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便先后三次向当地一家银行申请借款18万元。

欠债不还耍赖皮,法院判决生效后又抗拒执行,梁平县一个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还想坐飞机四处逛,结果在机场被警方强制扣留惩处。

   借款到期后,银行要求罗某还钱,但其一直拖延不履行还款义务。后银行调查发现,罗某的生意一直经营不错,而且也有还款能力,可数次催收均不见罗某还钱。无奈之下,银行只好将耍赖的罗某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

  2010年3月,梁平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由罗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随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罗某对法院判决及执行通知仍不予理会,一直躲避偿还银行借款。

   法院在执行中调查发现,罗某在有能力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不执行判决确定的偿还借款的义务。随后,法院依法裁定对罗某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将其列入老赖黑名单。可罗某在明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仍拒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015年5月22日,已前往广东的罗某准备从广州白云机场坐飞机旅行,但已被列入老赖黑名单的他在机场航站区,一眼就被执勤民警认出,并强制扣留移交梁平警方。

   罗某被警方抓获后,感觉到这笔债务再也赖不脱了,并深刻认识到赖账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于是便积极筹钱缴纳上万元执行费、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8万元、利息28万余元。

   随后,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由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

   梁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据此,梁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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