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武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南维毅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取保候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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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肇事者未支付交通事故医疗费,法院执行局将其纳入被失信人名单,肇事者迫于司法威慑力积极赔偿

发布者:杨昌武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4日|分类:交通事故 |56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周某某乘坐他人机动车,未确保安全义务,突然打开车门,致使王某受伤住院治疗,芙蓉区法院判决周某某承担30000元医疗费,某某拒不执行。2017年周某某被认定为失信人名单,不得坐高铁、飞机,不得进行商业贷款,征信记录不良,被逼无奈主动履行债务,并支付迟延履行的滞纳金,追回了伤者垫付的3万元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未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点评:随着互联网等大数据的广泛使用,惩罚失信人措施基本已经面面俱到,欠债的老赖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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