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遇到不懂的法律问题,向律师咨询是比较自然的事。如果在律师有空的间隙,简单咨询一下,免费也没啥。
不过,如果当事人在内心,长期把律师咨询当作免费的、义务的、应该的,这种想法,本人觉得不利于律师行业的良性发展,长期来看,也不利于当事人问题的圆满解决。
举个例子,有个离婚的当事人(A女)在网上咨询本律师。
1、她先问律师:我老公起诉我离婚,房子是婚前以我老公名义买的,我是以现金方式出资了部分购房款,请问律师:怎么能保证我能分到房产份额?
本律师回答:首先,你需要找出一些证据证明,你对男方婚前购房进行过出资,比如:银行转账、取款记录、证人、或者其他证据。
2、A女再问:那我没有这些证据,但是我确实出资了呀。怎么办?
本律师回答:当时在什么地方给男方资金,有没别人在场,如果是大笔资金(几十万、上百万)肯定有资金来源的(比如:向父母借款,付款银行转账;自己账户以往存取款记录),如果确定的话,可以去银行开具证明的。
3、A女再问:那你们律师能不能帮我,去银行取证啊?
本律师回答:可以。不过你需要先委托律师,律师再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依法取证。
4,A女接着问:那委托律师,不是要收费吗?能免费吗?
我答:你除非经济特别困难,要有相关部门证明,然后去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不会向你收费。
5,她接着问:那你就帮我忙,向有关部门说明,我经济苦难嘛。(实际她光出资购房金额就120万现金。)
我答:这个不太好吧。律师费你又不是承担不起,可以适当优惠。
6、她再问:我能不能改天和你约时间,好好的,详细咨询一下。
我答:可以的,当面咨询我按照小时计算咨询费,每小时300元。
7、她答:说来说去,你们律师不久为了赚钱吗?就不能免费帮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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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反正也不忙,跟她聊了40多分钟,也提供了一些具体帮她的方法。后面她连一句感谢的话没有。直接来一句:早知道要收费,我就不咨询你了,我还是去找免费咨询的律师。
说实话,抱着这样心态的法律咨询当事人,不在少数。本律师以为:律师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职业从业者,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取咨询费或律师代理费,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为什么当事人就觉得不能理解呢?就如同:你平常上班,帮老板服务,要求单位发放工资一样。
所以,普通大众也应该培养法律消费观念,你找律师提供服务或咨询,支付一定律师费用是正常的,也是应该。如果尽想免费获得律师服务,你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可能得到律师全面支持。(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案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