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德志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541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2013年5月,上海浦东三林一房产,卖方与买方签订了出售房屋协议书,买方按约定支付了房屋款项,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了户,并办理了房屋交接。
但是,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将交易房屋内的户口迁移,给买方带来巨大困扰,买方与上家协商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要求上家(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案起诉后,仲裁机构打破了该类案件以往的判决模式,全额支持了我方诉求,裁决卖方支付违约金15万余元。很好的保证了我方当事人权利!
以往此类案件,法院一般只是象征性质的支持部分违约金请求,理由总是要原告主张实际损失,而事实上,要原告举证准确的损失,很难;即使因为户口不能迁移,给原告自己再次出售带来困难,甚至根本不能出售,损失巨大,但往往也难以满足法院的举证要求,所以,诸多判决也仅仅支持几万元的违约金,对违约方并无多大压力,其违约成本很低。但是,本案,判决金额超过15万,给违约方明显带来巨大压力,促使对方不得不尽快解决问题。
这个案件给当事人提醒,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充分重视纠纷的管辖机构选择,严格约定违约处理方法和具体赔偿方式,方能很好保护自己。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3年5月,上海浦东三林一房产,卖方与买方签订了出售房屋协议书,买方按约定支付了房屋款项,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过了户,并办理了房屋交接。
但是,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将交易房屋内的户口迁移,给买方带来巨大困扰,买方与上家协商无果,委托本律师起诉,要求上家(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案起诉后,仲裁机构打破了该类案件以往的判决模式,全额支持了我方诉求,裁决卖方支付违约金15万余元。很好的保证了我方当事人权利!
以往此类案件,法院一般只是象征性质的支持部分违约金请求,理由总是要原告主张实际损失,而事实上,要原告举证准确的损失,很难;即使因为户口不能迁移,给原告自己再次出售带来困难,甚至根本不能出售,损失巨大,但往往也难以满足法院的举证要求,所以,诸多判决也仅仅支持几万元的违约金,对违约方并无多大压力,其违约成本很低。但是,本案,判决金额超过15万,给违约方明显带来巨大压力,促使对方不得不尽快解决问题。
这个案件给当事人提醒,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充分重视纠纷的管辖机构选择,严格约定违约处理方法和具体赔偿方式,方能很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