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律师

  • 执业资质:1445220**********

  • 执业机构: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委托人T先生成功拿回广东佛山某使用权公寓定金4万元

发布者:陈旺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1日|分类:抵押担保 |284人看过

来自湖南的T先生毕业便加入了广漂大军,已在广州打拼5年,想要在这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2021年6月6日,T先生来到紧邻广州的佛山某楼盘看房。在售楼部,销售人员向T先生介绍了楼盘的利好信息,还带T先生看了样板间。样板间装修的十分温馨,让T先生瞬间有了家的感觉。销售人员表示,该物业属于商住两用公寓,性价比非常高,而且房源紧俏,要早下定才能抢到心仪的户型。于是,T先生当即支付了5万元定金,预定了一套房。回家后,T先生再次查阅认购书,才发现该物业不能办证,仅转让使用权,而且属于办公用地,根本不能住人。T先生立即联系开发商,要求给一个合理解释。开发商销售避重就轻,未正面回应T先生的问题,反而要求其尽快凑齐首期款项,并按时签署合同。T先生签认购书的时候,并未仔细查看,出于对销售的信任,按照其要求签了字。T先生买房是用来居住的,而且是希望能办理产权证的。至此,T先生认为被蒙蔽,不会再继续认购了,要求开发商退回其定金。开发商要求一切以合同为准,定金不退,并且态度及其强硬。为了拿回定金,T先生找到我们团队,希望委托我们帮其处理。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处理。了解清楚案情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终,开发商答应退款,但要扣1万元违约金,考虑到时间成本,T先生接受了该方案,开发商于9月1日为T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两日后,T先生收到了4万元定金退款。

cover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