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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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002323)股票索赔征集公告

发布者:胡清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4日|分类:经济仲裁 |295人看过

  002323)于2017年4月7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5月12日,证监会拟对雅百特(002323)信披违规做出处罚。

  索赔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法院在审理虚假陈述案件实践做法,我们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在 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前买入雅百特(002323)且在2017年4月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赔偿损失范围

  《若干规定》第七节“损失认定”,详细列举了虚假陈述损失的范围与计算方法。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一)投资差额损失;

  (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我们会根据投资者具体的买卖情况采取符合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方式,具体的损失额最终由法院裁判。

  索赔材料

  证据材料真实、准确和完备,是索赔请求能获得法院支持的重要因素,投资者务必高度重视。投资者应当确保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伪造证据或提供虚假信息,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到营业部办理)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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