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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合同诈骗罪一案免予刑事处罚

2019年02月12日 | 发布者:漏志华 | 点击:72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法院对于本辩护人提出的李某系从犯、坦白,请求给予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于2018年


一审判决认定,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法院对于本辩护人提出的李某系从犯、坦白,请求给予免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于2018年11月22日判决,李某犯合同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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