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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化名)建设工程款获得法院支持

2016-02-23
2016年02月23日 | 发布者:漏志华 | 点击:81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建设工程领域,往往出现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等情况,本律师就成功处理过多起追讨工程款项案件。 陈某(化名)于2010年5月与一无施工资质几乎无资产的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合同约定了争议的解决方

  建设工程领域,往往出现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等情况,本律师就成功处理过多起追讨

工程款项案件。

  陈某(化名)于2010年5月与一无施工资质几乎无资产的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其中合同约定了争议的解决方式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因当事人多次上门追讨工程

款项无果,找到本律师代理。经本律师努力,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判决发包方与施工合同签

订公司共同承担支付工程款项的责任。

  现该一审判决已生效,陈某也顺利得到了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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