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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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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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女方:站在法庭上哭泣的男孩

发布者:张礼美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25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十多年前,成都市各个区都面临着大面积的拆迁,一般被拆迁的家庭都能分到3-4套甚至更多的房屋,因拆迁产生或与拆迁相关的纠纷也非常多。

那是个炎热的夏天,70后的女方匆匆地来到律所,见到我,情绪很激动地说:我是从外地嫁到成都市金牛区的,已经十来年了,户口也在这里,儿子都8岁了,拆迁协议上有我和儿子的名字,按照一个人35平方米房屋补偿的。我们夫妻感情不好都好几年了,他前两年因猥亵儿童罪被判了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刑满回家后不仅没有尽量弥补对我们的亏欠,反而无端猜疑我。现在因为我想离婚,男方不想离婚,而且他们一家人说的,如果要离婚就什么都不给我,让我把儿子带走就是,说拆迁款和房屋都不会给我们。我问:你有没有拆迁协议?她说:没有,但我见过,户主是我公公,被拆迁人有我们一家五口人(婆婆、男方、我、儿子)的名字。我说:那好办,如果需要我可以去拆迁部门调取。你是确定要离婚吗?她说:是的,早就想离婚了,一直想到娃娃小,都忍了。我们五个人住在一起,有点啥子矛盾,他们一家人都骂我,都说我不对。男方刑满回家后啥事都不做,家里开支也不管,儿子他也不管不问,都丢给我一个人。

我问:你的意思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要离婚,让你带走娃娃,只是什么都不想给你和娃娃,是吧?她答:是的,我肯定不同意嘛。我说:有个问题,离婚案件里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会处理,如果不能协商,只有离婚后再起诉男方一家人要求分割财产,包括拆迁款项等。她表示理解。我问:那对娃娃的抚养你怎么想?她说:他们不想要娃娃,只想要财产,我也不要娃娃,我一个人每个月不到3000块钱的工资,怎么养娃娃吗?我说:如果男方也不要,你也不要,娃娃怎么办?你要娃娃,可以要求男方给抚养费啊!你都觉得男方一家人是那样的嫌弃娃娃,能够把娃娃抚养好吗?你放心把娃娃交给他们吗?她纠结了一下,说:娃娃给他爸,先这样起诉嘛,以后再说吧。见她如此,我不便再说什么,很快准备好了立案的相关资料包括调取的拆迁协议提交到法院,诉讼请求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要求的是由男方抚养。

开庭之前,女方给我打电话,说男方一家要在开庭时把娃娃带到法庭来。我告诉她,给男方说开庭不要带娃娃来,这样对娃娃影响不好(虽然那个时候我还没学过心理学,还没有孩子)。她说,他们可能不得听。开庭当天,男方一家果然把孩子带到法庭来了。见此情景,我只好给承办法官说不公开开庭审理,不要其他无关人员参与庭审,只是双方当事人和律师参与庭审。

庭审之中,虽然男方不同意离婚,但鉴于其有犯罪经历,我对法院判决离婚还是有比较大的把握。财产方面涉及到家庭共同财产,法官让另行起诉处理,案件审理的争议焦点在孩子的抚养权。果然是男女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我也很无语。承办法官是我非常熟悉的一位比我稍长几岁的女法官,她很生气:你们双方都不想要孩子,那生下来干啥?你们就那么自私,只管自己,不管孩子?配为人父母吗?上次那个离婚案件也是,还双方都是硕士研究生,那么高学历的父母,都不要自己的孩子!我也是狠狠地说了他们,都不知道怎么想的!你们两个都不要孩子,那送孤儿院吗?你们不是把孩子带到法庭来了吗?休庭,把孩子带进来,我问一下他的意见。

8岁的男孩是被他奶奶推进法庭的,很瘦弱,黒黒的,穿一件深色的T恤,站在法庭中间过道处,孤零零的。他的爸爸妈妈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上,女法官坐在审判席上。法官确认了他的身份信息后问:你给阿姨说,如果你爸妈离婚,你愿意跟哪方生活?还不等孩子说话,男方的母亲在法庭门口大声说:跟你妈走。法官勃然大怒:我问你了吗?不许说话!法警去把法庭门关上!法庭的门关上了,男孩的眼泪流下来了,他默默地流着泪,极力地压抑着不让自己哭出声,小小的身子在法庭上因为抽泣一下一下地抖动着。不论法官怎么问,他始终一言不发,眼泪不停地流下来,抽泣着。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眼睛红了。我不知道他是因为哭泣才无法表达,还是因为这样的选择题对他来说确实太难,无法给出答案。我实在忍不住,对女方说:你把孩子带着吧,虽然以后的日子可能会很艰难,会很苦,但你看孩子这个样子,你忍心吗?我都不忍心啊!毕竟是你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亲自带大的孩子啊!他们一家人的态度在法庭上都如此,你可以想象如果孩子跟他们生活,会过什么样的日子!你是会辛苦些,但孩子以后长大了也会记得你,你老了孩子也会照顾你!回报你!我恳切地看着女方,她叹口气:好吧!

我马上向法官示意,告诉她,女方愿意抚养孩子,但男方要给付抚养费。法官松了口气,让法警把孩子带出法庭,庭审继续。最终,法院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支付抚养费,并示明家庭共同财产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本案结案。

鉴于女方在财产分割上的被动,我建议她把离婚的判决书交到拆迁办,要求拆迁办把属于她和她儿子的相关补偿与男方家的分开,补偿款项直接支付给她,补偿的房屋面积也划拨开。但拆迁办并没有采纳意见,最后女方还是通过诉讼处理的财产纠纷。

时隔多年,那个在法庭上哭泣的孩子的身影并没有变得模糊,只要一想起这个案件,那幅画面就会非常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挥之不去。不是说虎毒不食子吗?连动物都尚且疼惜自己的孩子,而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利,可以如此抛弃自己的孩子!当年在法庭上哭泣的孩子如今应该有20多岁了,长大成人了。不知道他如今过得如何,是否幸福;不知道他是否已经结婚生子;不知道童年父母离婚的法庭上的场景对他造成的创伤是否愈合;不知道他是否需要用他的一生来治愈那段创伤!而冥冥之中,天道轮回,善恶终有报,每个人都应该要去面对和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当年那个决然的父亲如今又过得如何,又如何去面对这个儿子?《诗经》有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还有言:为人父母天下至善。而现代社会的本案中,竟然会有如此戏剧化却又令人痛心的场景出现,让人能说什么?!

如果婚姻真的变成了爱情的坟墓,婚姻中的双方当事人大可以依据法定权利另寻自己的幸福,毕竟法律赋予了人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只是在行使权利时,请不要把您们自己的孩子“埋葬”在这座“坟墓”中!不要忘记,婚姻不仅仅是承诺,同时也意味着责任!抛开责任谈权利,于法于情于理皆不容!愿类似的悲剧不再上演!愿世间每个孩子都能沐浴在父母的爱意之中!愿经历过苦难的孩子能涅盘重生,找寻到自己的幸福!


张礼美律师,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咨询师。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在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