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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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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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女方:嫁出去的女儿不是泼出去的水

发布者:张礼美律师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64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个法律圈的老朋友突然联系我,说他的一个亲戚想离婚,因为男方家暴。90后的女方加我微信后,沟通了相关情况。双方经人介绍恋爱的,女方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读书不多,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男方是80后,自己承包一些小的建筑工程,双方认识后很快就同居了,一起居住的还有男方的父母。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在家照顾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未婚生育一女一年之后,双方登记结婚。从同居开始至今八年,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男方及其父亲长期酗酒,醉酒后男方就经常殴打女方,男方父亲就经常殴打男方母亲。这次确实是打得太厉害了,从女方发给我的照片可以看出,女方身体多处软组织伤,片片淤青,手掌上多处被男方用碎碗划的伤口,鲜血淋漓的,看起来触目惊心。

我问她:一直这么打你,报过警吗?她说:以前没有,这一次报警了,是那天我爸在场,他当着我爸打的我,我爸报警的。你爸在场男方都打你?是的。她回答。那去医院看没?我问。她说:去医院了,有病历。然后她咨询了一些有关离婚的事宜,比如女儿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女儿已经7岁了,她想让男方抚养,自己确实没有能力和条件抚养;共同财产有一套按揭贷款买的房屋,也是现在一家人居住的房屋,男方不愿意给她折价补偿款;有一辆车多年前买的,不值什么钱了。男方的意思是:离婚可以,女方净身出户,一分钱都没有!我问:你考虑好了要离婚吗?她回答: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叮嘱她:好的,那你照顾好自己,有需要时再联系。如果他再打你,记得报警,去医院治疗时保存好票据和病历,伤情拍照。

几个月后,女方又联系我,说男方酒后又打她了。她一个人没办法报警,因为男方不让她报警,手机都被收走了,几天后才还给她,还不让她出家门。我说:你让你家人来接你啊,把你接走啊!总不能待在那里让人家打吧?没想到过了两天,她给我发微信消息说:没办法,我爸和我表哥来接我,他们一家人不让我走,我还是走不了!我有点无语了:没报警吗?她说:没有,接不走我,我爸他们就走了。我只好说:那你暂时先这样吧,不要说什么,不要激怒男方和他家人,平平静静地,过段时间有机会再离开,他们总不能一直这样关着你的。她说:好的。

就这样,持续了一年多的微信上咨询。她想离婚,又不甘心一无所有地离开;又担心自己离开后女儿没人照顾;又担心自己学历低,没有一技之长,离家后不好找工作。我反复地给她做工作:不论如何,你自己还这么年轻,你想以后一辈子都过这种日子吗?你有手有脚,到哪里都可以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啊!哪怕辛苦些,哪怕工资低些,总能让自己有饭吃有住处吧?你自己独立了,才可能在以后去照顾女儿。何况,女儿如果一直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你觉得她以后会幸福吗?她一直纠结,犹豫不决,下不了决心。

两年后的春节前,她突然联系我,说觉得我说得对,她已经出去打工几个月了,春节要回成都,想委托我办理离婚事宜。春节期间约我见面,她和她妈妈一起来的。她妈妈只比我大几岁,一个比较朴素的农村妇女。一坐下,她妈妈就对我说了一句让我震惊无比的话:张律师,我觉得离婚好丢人啊!我突然好像懂了,之前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不到30岁的女孩子会被殴打整整八年不离婚,为什么在她被别人殴打后她的家人却不能接她离开那个殴打她的人和“家”,为什么她在长期被殴打的情况下不能下定决心离开那个所谓的“家”!我对她妈妈说:大姐,离婚不丢人!都什么年代了,您还这样认为。如果只是表面上维持一段婚姻,却要经常受到殴打,不被尊重,更谈不上体贴和心疼,这样的婚姻拿来有什么用?何况她还不到30岁啊,您让她以后大半辈子怎么过?就一直这样被打吗?我看到她受伤的那些照片,我都心疼啊!您自己的女儿,您不心疼吗?她妈妈不再说话了,只是叹气。我说那些话时,女方一直低着头。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想清楚了,我要离婚。而且,我离家后几个月,男方就找了一个女朋友,还发抖音,只是没拍那个女的的脸。我们开始沟通有关离婚的具体事宜和方案。

我准备好了立案需要的相关资料,并提交了女方的工作证明、女方被男方殴打的伤情照片、就医病历、报警记录以及男方与一女性共同出游的抖音视频等,要求离婚,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给付抚养费,分割共同所有的那套房屋等。开庭那天,女方按照我的建议,说服了她的姐姐和弟弟与她妈妈一起在法庭外等我们,因为我担心男方可能会在法庭外对女方不利。最开始,她说家人可能不会来,都要上班。我给她说,尽量争取嘛,怕万一到时出事。还好,他们还是来了。考虑到女方想一次性地解决离婚事宜,庭审前我主动与男方律师沟通,希望双方能协商好调解离婚。

在调解过程中,女方自始至终没有与法官、男方、男方律师说过一句话,都是我在沟通和协调。需要她决定调解方案时,她就小声地给我说,表达她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期间,男方还指责女方,说原来一年一家人生活女方在管,一年给了女方几万元,不知道钱用在哪里去了等等。法官都看不下去了,问男方:你们一家五口人,一年几万元生活开支都不要吗?女方让我提醒男方好好照顾女儿,说女儿有几次给她打电话,女儿一个人在家,没有饭吃,让女方给她点的外卖。男方根本不承认,说没有的事,又开始说女方的各种不好。女方只是一直低着头抹眼泪,一句话也不说。我一边安慰她,一边尽量协调,想尽可能帮她争取到更多的权益。经过两三个小时的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确认了女方的探视权;共同所有的房屋归男方,男方补偿女方房屋折价款50万元,分期支付。若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的,女方有权提前就全部折价款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调解结案。

我和女方从法庭出来,与她家人汇合。她妈妈叹气:唉,这以后怎么办呢?!我只是看了她妈妈一眼,笑了笑,没有说话。与女方及家人分手时,我对女方说:以后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随时联系我就是。女方及家人对我表达了他们的感谢。

办理了那么多的离婚案件,这是唯一一个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自己一句话都不能亲自表达的当事人,也是哭着进行完整个过程中的当事人。也许没有人能够真正地体会她的心情和感受,她之前的那种恐惧和无助,包括我这个有心理学背景的律师。为什么会这样呢?想起她未婚先孕、生下女儿后一年才结婚,想起她被殴打时她的爸爸还在现场,想起她被殴打后家人竟然无法把她从男方家接走,想起她开庭前要多次恳求才能让家人在法庭外面等候,想起她妈妈说的“离婚好丢人”的言词,我想我有些明白了。有句俗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她的家人是把她当成“水”了吧?!而且,这“水”还应当泼得干干净净的,不要与娘家人有任何牵连!当然,她自己是成年人,自己首先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和承担责任,自己应该自立自强,不应该指望别人来拯救自己,包括她的家人。但当她自身的能力欠缺或不足时,作为她的家人,是不是可以在危难之际伸出援手,给她足够的保护,引导她帮助她走出困境,而不是以此为耻,甚至给她压力让她继续承受那些不能承受之重!

现代社会,不应该还纠结于过时的世俗的压力而生活,每个人都有权利去选择和追求自己的幸福,每个人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和保护!女性朋友遇到家暴时,一定要勇敢地反抗,积极地寻求帮助。即便是多年居家的家庭妇女,只要您勇于踏入社会,靠自己的勤劳,总不至于让自己流落街头。娜拉出走以后的迷茫和悲剧,不应该发生在现代女性身上!愿每个女性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愿你所吃过的苦,都能变成肥沃的土壤,种下希望的种子,结出累累硕果。愿你苦尽甘来,否极泰来!


张礼美律师,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咨询师。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在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