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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礼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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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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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女方:再多的抚养费也不能代替爸爸

发布者:张礼美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25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年轻、漂亮的90后女方如约到我办公室面谈咨询离婚,让我非常诧异的是,她带着一个2岁多的小男孩。极少有咨询者或委托人带着孩子来律师事务所,特别是这么小的孩子。我一边招呼她坐下,一边看着小男孩,给男孩说了一声“嗨,你好”。孩子没什么反应。她注意到我的目光,歉意地笑笑,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一个人在带他,我走哪里都带着他的,他离不开我。我微笑着说:没事,只是我们谈话他待在这里会不会觉得很无聊,办公室也没什么可玩的。我心里想的是,这么小的一个男孩子正是好动调皮的时候,怎么能让他妈妈好好地和我谈话呢?而且,虽然他还小,但我们的谈话内容对他会不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呢?没想到她说:没问题的,他话很少的,不怎么说话,很安静的。虽然有点奇怪她说的话,但来都来了,也只有先谈着吧。

事情并不复杂,男方又有外遇了,已经不回家了,想离婚,直接和她摊牌。以往也有过外遇,但有时还回家,并没有提过离婚。她也觉得这样下去,不如离了的好。只是自从他们结婚后,她就全职在家照顾儿子和家庭,不再工作了。她是北方人,为了和他结婚,就只身一人到成都来了,在这里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男方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挺挣钱的。但男方的收入并不存在自己银行卡上,而是用的他侄儿的卡。结婚3年,能看得见的婚后的共同财产也只有一套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这两年房价跌了,可能房屋的价值还不能充抵贷款余额。男方愿意分割这套房屋,折价补偿她,并支付比较高的抚养费:在孩子上幼儿园之前每月支付7500元的生活费,上幼儿园之后每月45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全部由男方承担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另外,在离婚后一年内每个月给3500元的租房费用。

她的本意是想让我给她拟定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去民政局办理,但她也担心一个月的冷静期变数太大,想尽快处理好离婚。考虑到她后期需要男方支付的抚养费较高,且期限较长,男方以后有可能不会自觉履行或因故不能履行。我建议她即便是协商好了,最好去法院办理,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从而调解离婚。这样既可以避免冷静期的变数,又可以预防将来男方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不用再去另行起诉。然后她咨询了其他一些她比较关心的细节问题,我都一一做了回复。她说她要考虑一下,也要考虑怎么给男方说去法院办理的事情。

在我们谈话的那一个多小时里,小男孩一直安安静静地在他妈妈身边坐着或站着,有时喝着牛奶,有时吃着小零食,也不走动。果真如他妈妈说的那样,一点都不影响我们的谈话,连吃东西的声音都几乎听不到,没有叫过一声妈妈。想到有孩子在旁边,我对她说,离婚协议书我会尽快起草好了发给她确认,没必要带着孩子在这里等。最后,她听从了我的建议,希望我能帮助她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考虑到离婚事宜男女双方已经基本上协商好,她的经济条件也有限,我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了一点代理费。

几天后我准备好资料到法院立案。立案那天,她说有个事情要和我当面沟通,让我在法院等她。夏天气温有点高,她带着孩子匆匆赶来。她和孩子的脸都被热得通红,有些汗,两个人看起来很疲惫。我给孩子打招呼,孩子也没有反应,还是那么安静。她说:本来他还在午睡,我只有把他抱着出来了。我问她:你妈妈还没有来吗?调解那天孩子是带不进法院的哦。她说:我妈妈要过几天才能来。我点点头。交流完,我说:快带孩子回去吧,外面太热了。她带着孩子离开法院,整个过程孩子依然那么安静。

后来,我与法院的调解员协调好离婚事宜及办理调解离婚的时间,与双方一起到法院办完了各项手续,当天男女双方签完字,办理了离婚。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了双方此前协商好的内容,只是在我的提议下将有关问题予以了细化和明确,尽量预防和避免女方的风险。在办理过程中,调解员在男女双方暂时离开调解室时问我:是不是男方有外遇了?我有点惊讶:您怎么知道?调解员说:猜也猜得到啊,女方那么年轻漂亮,男方比女方大十多岁,还有个儿子那么小,男方还要离婚,不是有外遇是什么?!这男方真的是,好好的日子不过,搞这些!我只有笑笑。

办理了数百件的婚姻家庭案件,这个案子是比较简单的,给的抚养费却是最高的。只是在办结这个案件后,我的眼前却经常浮现出那个小男孩安安静静的身影:不说话,不走动,不发出声音,就那样坐着或站着,还有热得脸颊通红的样子。他静静地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想念自己的爸爸?特别是看到别的小朋友有爸爸陪伴的时候。我此前见的别的与他年纪相仿的小男孩,那真的是“狗都嫌”!浑身使不完的劲,不停地跑啊跳啊喊啊像个永动机。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初是什么样的动力能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背井离乡远嫁他乡?如今是什么样的诱惑能让一个男人这么毅然决然地抛妻弃子?又是什么样的家庭能让一个小男孩这么不同寻常的安静?男方是否认为愿意支付比较高的抚养费就已经是对得起自己的前妻和儿子?就已经是自己对前妻特别是儿子的补偿?就已经是做得仁尽义至?而数倍的再多的抚养费是否能代替一个爸爸?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个世界或者说“成功”的男人的世界确实能够有更多的选择。当成人选择自己的婚姻,选择自己的生活时,是不是还是应考虑自己的家庭责任?是不是还是应考虑如何尽量避免对孩子的伤害?尽量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呢?我不知道这个小男孩将来会怎样成长,怎样生活,会怎样去面对恋爱和婚姻家庭。好几次,我都想提示女方,关注一下孩子这么安静的原因,但想到作为一个年轻的单亲妈妈,她眼前已经有太多的现实问题需要去面对和解决,我终究没能开口。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心理学上常说:父母生病,孩子吃药。期望,这个小小的男孩,能一切安好!


张礼美律师,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咨询师。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在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