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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英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
执业机构: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2507-2512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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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令
问:离婚案件判决后,一方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怎么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
依法带娃,家庭教育指导令查看:3870次2022-02-16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