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谢德斌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9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不服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 2023 年7月 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X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天长市XX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310 元予以退回.
本律师在二审改判率极低的当下,律师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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