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兰州三岁男童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2-11-04 11:06 发表于河北
2022年11月1日,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一名儿童一氧化碳中毒不幸死亡。因为从官方通报来看,事情前因后果并非十分详细,因此基于法律规定,以下主体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分析一氧化碳中毒原因,父母如果没有正确使用液化气,则父母需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如果液化气本身有问题,则液化气生产者、销售者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和七里河区卫健委和医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他们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因为疫情管控措施在生命面前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管控措施显然是可以再灵活一些的。也就是说将上述主体作为被告。
总之,这件事即使没有人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一定要承担的,否则就违背了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
申晓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