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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丨高空抛物引重伤,真凶终被警方擒

发布者:广东金颂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4年10月30日|分类:人身损害 |465人看过

典型案例

      文职人员小李行至某8层居民楼下,被住户抛下的空花瓶砸成重伤。由于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小李将4层至8层的住户全部告上了法庭。其中,4层、6层住户提供了案发时段家中无人的确凿证据,法院最终判决5层、7层及8层住户共同承担侵权责任。随后,警方经过深入调查,查明7层住户张某为实际加害人,并以其涉嫌“高空抛物罪”采取了强制措施。在此之后,5层和8层的住户也依法对张某进行了追偿。

法条链接

①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②刑法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讲法典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对公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此案例中,张某的“随手一抛”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还极具危险性,因此他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当遇到高空抛物致人伤害的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有责任依法及时展开调查,以查明责任人。如果经过调查仍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那么相关住户需要“自证清白”,排除自己的嫌疑,否则将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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