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中国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刘X各项损失合计 258000元,此款于 2025年4月6日前付清;款汇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刘X,开户行中国XXXX支行,账号-XXX841129452395XXXX。
二、原告刘X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纠纷了结,从此无涉。
三、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蒋晓娇律师
发布者:蒋晓娇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31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本院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中国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刘X各项损失合计 258000元,此款于 2025年4月6日前付清;款汇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刘X,开户行中国XXXX支行,账号-XXX841129452395XXXX。
二、原告刘X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纠纷了结,从此无涉。
三、双方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