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XX与被告B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XX月XX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2023 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的房屋租金XXXXXX元;2、被告承担违约金 XXXXX元;3、被告退房时将房屋恢复至入住时新房精装修房屋状况;4、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服务费XXXXX元;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于2023 年XX月XX日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某房屋租赁给被告,租期为2023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租金为人民币 XXXXXX元,于2023年XX月XX日前支付,支付方式为年付。合同签署至今,该房屋始终由被告支配使用,但对于2023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的房屋租金,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XXXXX元,之后再未支付过房屋租金,且原告多次以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与被告进行协商,但无果。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被告在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时,应当保持入住时新房精装修房屋状况,但租约即将到期被告不但没有支付原告房屋租金也没有实施任何将房屋恢复原状的行为。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原告XX与被告B确认,被告B欠原告XX房屋租金XXXXXX元、违约金XXXXX元、律师服务费XXXXX元,合计 XXXXXX元。
二、被告B共分X期给付原告XX:于2024年XX月XX日前给付租金XXXXXX元、2024年XX月XX日前给付租金XXXXXX元、2024年XX月XX日前给付违约金XXXXX元、2024年XX月XX 日前给付律师费XXXXX元。
三、若被告B未按本调解书确定的给付时间给付,另应一次性给付原告XX违约金XXXXX元。
四、被告B应按照本调解书确定的给付时间将欠款汇入至原告指定的收款账户。
五、原告X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六、案件受理费XXXX元,减半收取XXXX元,由被告B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邵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