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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小盆友在校期间受伤怎么办?

发布者:何叶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1日|分类:人身损害 |491人看过


幼儿园小盆友未满8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上学期间受伤,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除非校方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小盆友的伤害是由其他小盆友造成,只要校方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即应承担赔偿责任,加害人的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受害方同时起诉,则校方和加害人的监护人按份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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