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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需不需要经过老板同意?

发布者:何叶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1日|分类:劳动纠纷 |2123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也就是说,辞职是员工的权利,不需要经过老板的同意,但是辞职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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