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志康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3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涉及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因排尿困难在某人民医院就诊并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原告因护理不当导致误吸,随后转入某脑科医院继续治疗,期间出现严重的肺部感染。原告认为两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其意识障碍的严重后果,因此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原告在人民医院就诊期间的损害,该医院应承担10%的责任;而在脑科医院就诊期间因插管错误导致的损害,脑科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损失66855.09元,脑科医院赔偿原告损失793136.11元。同时,原告需支付脑科医院治疗费用32521.24元。
赵志康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首先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明确了原告的损害与两被告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赵律师指出,人民医院在术前对原告的高危风险评估不到位,术后对病情变化监护、检查和诊断治疗不及时,存在医疗过错。而脑科医院在更换胃管时操作失误,导致胃管误插入患者肺部,加重了原告的肺部感染,医疗过错明显。
在诉讼过程中,赵律师成功地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赵律师还指出,原告在脑科医院的治疗费用中,部分费用是由于脑科医院的过错产生的,原告不应承担这部分费用。
赵志康律师表示,本案的关键在于明确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过错责任的大小。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证据收集,成功地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赵律师强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赵律师也提醒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医疗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本案的成功代理,不仅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也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赵志康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