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说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果:夫妻关系消灭,财产清偿债务后按遗嘱、遗赠或法定继承分掉,孩子送养了也是人家的了,要不回来了……其实和人自然死亡基本一样。
2、有的人宣告死亡后又出现了,又“活了”,那必须撤销死亡宣告。
(1)这并非是纠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宣告死亡没错,撤销死亡宣告也没错。
(2)配偶呢?宣告死亡后夫妻关系消灭了,“死而复生”,原则上夫妻关系自动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再婚了,则不能恢复;即使没再婚,配偶不愿意恢复,那也不能恢复。
(3)钱呢、财产呢?如果是清偿债务了,那无法要回;如果是按遗赠、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了,获得财产的人应当返还,无法返还的可以适当补偿。
3、失踪四年才能请求法院宣告死亡(程序上也还需要一些时间),再到死而复生,中间好几年。在此期间被宣告死亡的人各种行为依然是有效的——在别的地方欠了钱要还,别人欠他欠也要还;犯了罪一样要判刑。
(这是法院宣告死亡,不是医院的那种生理性的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