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偿保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要赔偿;无偿保管,保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才需要赔偿。
2、未经寄存人同意,擅自转交他人保管,造成损失要赔偿了。
3、未经寄存人同意,擅自变更保存地点或方法,造成损失要赔偿——如果事发紧急,为了保护寄存人利益除外。
4、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寄存人的物品,造成损失要赔偿。(另有约定除外)
5、有瑕疵或需要特别注意事项的,比如已开裂、易碎、易腐…寄存人要告知保管人,否则损失不赔。不仅不赔,如果造成保管人的损失,寄存人还要赔给保管人。
6、货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寄存人要声明。声明了,那保管人可以选择验收“或”封存;不声明,毁损灭失了,保管人只按一般物品赔偿(而且还要注意区分是有偿保管还是无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