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与生活非常紧密,遇到类似事情可以参考——网上疯转:某人买猫,以不能抓老鼠为由主张退货。为证明猫笨,还带着猫及一只老鼠在法庭上给法院展示。
2、让我说:不能退。法律上判断的基础,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是否实现。
(1)如果买猫时候就明确表达了(书面、口头)“我买猫是为了抓老鼠”,而且卖家也知情并同意了。此时买受人买回家发现猫不会抓,确实可以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主张退猫。买受人对“已经告知买猫为抓老鼠”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而不仅是演示该猫不会抓老鼠。
(2)但是!就现代社会而言,猫是宠物。以社会一般人视角去看,买猫是喜欢小动物,增加生活乐趣。除非有特殊需要(比如说是粮库)并告知,否则抓老鼠并非不能作为买猫的合同目的。正常情况下,出卖人只需按买受人要求的品种、花色、年龄、个头等买受人的要求提供一只健康的猫,即应当认为满足了买受人的合同目的。因此,我认为,本案中的猫不能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