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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永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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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的三板斧

作者:薛永宁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8日分类:知识产权浏览:169次举报

第一板斧就是证明原告的权利存在。

第二板斧就是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这包括前后两个部分,前一个部分一般是拿到被告的产品,俗称取证;后一个部分是在法官面前证明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权利相同,在法庭上进行权利的比对,俗称侵权比对。

第三板斧就是证明被告应该赔偿原告多少钱。


薛永宁,中共党员,山东青凯(西海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曾从事五年多的专利代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青凯(西海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63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