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但不建议再继续上诉。可以等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7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而通常情况下,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往往是因为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或者有一方不愿意离,所以到了二审,达成调解的概率也是比较低的。
而且即便二审法院认为应该判离,也还得再发回重审。原因在于,二审如果判离,就会直接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作出判决,结果出来如果有一方不满意,也没办法再上诉了。而发回重审,重审判下来一方不满意,也还能再二审。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双方都同意二审直接裁判,不论判的如何都认了,那二审法院就不再发回重审,而是直接裁判。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少。
所以,在一审不判离的情况下,可以等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王琦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