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
外地户籍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也就是离开老家超过一年了,原告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起诉时候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当事人和他的配偶都是外地人,但是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了,是可以在深圳起诉的。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在起诉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价被告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以此来证明被告在深圳长期居住的事实。
王琦玥律师
答:可以。
外地户籍可以在居住地起诉离婚。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也就是离开老家超过一年了,原告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起诉时候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当事人和他的配偶都是外地人,但是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了,是可以在深圳起诉的。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在起诉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价被告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以此来证明被告在深圳长期居住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