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魏茂林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02日 184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委托人于2012年5月7月8月,累计向张某借款32万元,委托人履行了付款义务后,多年来张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付息义务。
案情难点:借款人张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即使胜诉,也难以拿回借款。
案情经过:魏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走访打听,了解到借款人即将有笔拆迁款到账,及时启动诉讼程序,拿到胜诉判决书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
案情结果: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007591元及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
律师分享:在借款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时候,建议及时启动诉讼程序,将聊天记录、借据等证据材料换成一份判决书,在知道对方有财产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进入执行程序。通过委托律师可以将合法的利息进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