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在信息网络犯罪日益高发的当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罗章先在辩护人魏茂林律师的积极辩护下,最终获得从轻处罚。本文以此案为例,带您了解该类案件的定罪与量刑逻辑,以及律师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描述:一张银行卡牵出千万赌资
2022年12月,被告人罗章先为获取高额报酬,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介绍同案被告人兰元放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上线人员“老肖”。经查,兰元放名下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在短短一个月内,被用于接收“财神棋牌”赌博网站的赌资,累计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罗章先此前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次案发时,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属“漏罪”情形,依法可能面临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办案过程:魏茂林律师精准辩护,争取从轻情节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罗章先家属委托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魏茂林律师为其辩护。魏律师在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后,围绕量刑情节提出了以下几点辩护意见:
自首情节成立:罗章先系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罗章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亦表示自愿认罪;
主观恶性较小:罗章先在本案中仅起介绍作用,未直接参与赌博网站的运营,亦未获利;
个人身体状况:罗章先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具备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在庭审中,魏律师还结合罗章先此前犯罪情节较轻、此次系“漏罪”而非新罪等事实,向法庭说明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并未再犯新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
判决结果: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但仍获从轻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章先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发现漏罪,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判处罗章先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相较于公诉机关建议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法院在综合考虑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后,作出了相对合理的判决。
律师点评:从轻处罚的关键在于“主动”与“认罪”
魏茂林律师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即便涉案金额巨大、被告人曾因同类犯罪被判刑,但只要其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仍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自首+认罪认罚”是目前刑事案件中最有效的从轻情节组合。在本案中,罗章先虽无法避免撤销缓刑的后果,但在量刑上已争取到相对有利的结果。
此外,魏律师也提醒公众:切勿为蝇头小利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用于网络犯罪,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可能影响家庭和生活。若不慎涉案,应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争取从轻处理。
魏茂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