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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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瘤破裂术后未彻底止血患者死亡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0年03月30日|分类:医疗纠纷 |365人看过

      基本案情:2012年11月2日,患者因突发头痛伴呕吐10小时余入院,急诊头颅CT检查示:鞍上池、环池、双侧外侧裂池及纵裂池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内少量积血。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于2012-11-04行全脑血管造影、动脉瘤栓塞术。2012-11-10行右颈内动脉造影+右颈内动脉指引导管临时置入术,2012-11-10行右颈内动脉瘤夹闭术+去骨瓣减压术,2012-11-12行右额颞脑内血肿清除术+扩大去骨瓣减压术,2012-11-16行右额、颞、顶、枕去骨瓣减压术。2013年3月2日,患者自动出院,于2014年3月26日死亡。

       鉴定结果:患者于2012年11月10日的右颈内动脉瘤夹闭术+去骨瓣减压术中,由翼点入路游离动脉瘤近端过程中动脉瘤破裂,在手术记录中未见到提前放置暂时阻断夹的记录,患者介入治疗方式未成功,术前症状提示患者动脉瘤已第一次破裂,上述事实说明患者手术治疗动脉瘤存在一定的难度,而医方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未采用暂时阻断载瘤动脉来防止或便于准确、迅速止血的预防措施,存在过错。

      主刀医生嘱在病人颈部徒手压迫右颈内动脉止血至用二个动脉瘤夹夹闭动脉瘤,期间患者由入手术室时血压190/100mmHg在5分钟内下降,其后30-70/60130mmHg维持了7个小时到手术结束,提示不利于准确迅速止血,全身血压降低,提示降低了脑缺血的耐受力;同时,手术结束时的血压和手术开始时的血压相距较大,亦提示存在未彻底止血的可能。于2012年11月12日又因颅内血肿进行第二次手术,术中见颞窝处之颞肌断端一小动脉不断地喷血,证明了10日的手术止血不彻底,存在过错。

       医方在12及14日两次手术中都出现全身血压降低、术后止血不彻底,致颅内出血压迫脑组织及患者自身疾病(动脉瘤破裂)引起蛛网膜下腔出血均可能成为脑血管痉挛发作诱因,导致大面积脑梗塞。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本院根据被告的过错行为,结合患者所患疾病的特殊情况、手术的难度及被告的诊疗方案等综合因素,酌定被告对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承担30%的责任,医院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38570.65元。

      医疗律师张文波团队认为:脑动脉瘤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最常见症状即为头痛,其头痛特点,表现突发剧烈撕裂样头痛,如出血量较多,头痛达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神志障碍,包括嗜睡、神志不清,甚至完全昏迷。临床对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患者应进行详细检查,行影像学检查以明确诊断,诊治过程中需定期拍片监测颅内出血量变化,出血量大,引起颅内压增高、脑疝,可导致患者死亡;及时作出处理,若诊疗条件不足时应积极联系转院,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以规避医疗纠纷。

        本文为司法裁判案例,仅供学习交流。若有侵权之处烦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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