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胎儿尸检的病因分析 尸体解剖是查找死亡原因的最有价值的方法。它不仅能发现胎儿内部的结构和代谢异常,还可提供一些缺氧和感染的证据。文献报道:胎儿尸解可为26%~51%的病人提供影响咨询和复发的新信息。另外也应视具体情况选择性进行胎盘检查、X线检查、磁共振检查等。所有的死胎都有必要进行染色体检查。尽管经仔细临床观察和详尽检查仍可有9%~30%的死胎无确切原因,但还是应努力探寻死胎原因。
运用分子生物学进行尸检日益普及。在很多情况下,尸检要在胎儿死亡或分娩后数小时或几天才能进行。由于死后24~36小时的肝,死后5天的脾、肾和胸腺组织或死后3周的脑组织内DNA仍可以稳定存在,胎儿组织DNA的检测可以在胎儿死亡后间隔一段时间进行。石蜡包被储存在中性甲醛(福尔马林)缓冲液中的组织有助于保存组织DNA。胎儿死亡后组织细胞会发生自溶,因此DNA的检测只能用于定性分析,不能定量分析。PCR方法可检测死胎组织的感染病毒或细菌。新鲜、冷冻组织或甲醛固定与石蜡包埋的组织细胞均可进行PCR分析。传统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技术需细胞培养,死亡后浸软的胎儿组织中的细胞很难培养。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不需经细胞培养,可直接检测新鲜组织细胞或甲醛固定及石蜡包埋的组织细胞的染色体。不过FISH技术不能确认染色体结构性异常,如易位、倒位、环状染色体等,只能检测特定染色体的数目异常。与胎儿组织不同,胎盘组织常可发生染色体嵌合现象(即两种以上不同染色体核型的细胞克隆),称为局限性胎盘染色体嵌合体(confined placental mosaicism,CPM)。CPM中最常见的染色体核型异常位于16号染色体上,其他染色体如2、3、7、9、12、13、15及18号染色体也可发生。FISH检测需运用特定染色体探针,CPM发生时异常染色体的多样性导致FISH方法很难准确、有效和全面地检测胎盘组织细胞相关染色体数目异常。近些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技术的发展,染色体微阵列技术(CMA)可以用来对死胎组织进行遗传学的检测,该技术不需要进行细胞培养,成功率高,不仅可检测出染色体数目异常,而且可以对全基因组(染色体拷贝的微缺失/微重复)进行检测,可以帮助临床进一步深入研究死胎的病因学。
2.多胎妊娠中一胎死亡的预后 双胎妊娠时,过去多主张及时终止妊娠。主要依据是:①死胎发生时,组织凝血活酶释放导致DIC危及另一胎儿和母体。②存活胎儿的多个器官因血栓形成或低灌注而增加死亡风险。不过,近年研究显示,双胎之一死亡后很少影响母体的凝血功能,因为胎儿死后胎盘血管闭塞,胎盘表面大量纤维素沉积,可阻止凝血活酶释放。如果死亡胎儿的原因在活胎儿上不存在时,孕周尚小、不成熟的胎儿是可以期待治疗的。通过严密监测母亲凝血功能,全面系统评价胎儿状况,经促胎儿肺成熟治疗后,适时终止妊娠。期待治疗可降低存活胎的死亡与病残率。患肝内胆汁淤积症(ICP)的孕妇双胎中一胎死亡后,应立即终止妊娠,且宜急诊剖宫产处理,这是因为ICP孕妇发生连续性胎儿猝死的几率较高。双胎妊娠中一胎死亡,对存活胎的影响还与是单卵双胎还是双卵双胎有关。单卵双胎一胎死亡后存活胎随之死亡的发生率高于双卵双胎。一般而言,双胎中一胎死亡后,存活胎的早产率、发病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均会上升。特别是单卵双胎一胎死亡后,存活胎可能会发生双侧肾脏皮质坏死、多囊脑软化、胃肠道畸形等严重疾病。因此双胎中一胎死亡后需严密观察孕妇和胎儿情况,综合考虑单卵或双卵、胎儿体重、肺成熟度、预后、孕妇及家属的态度等再做处理。
3.死胎后再次妊娠的处理 ①孕前或首次产检详细的内科和产科病史;以前死胎的评价和后处理;复发风险的评估;戒烟;肥胖妇女减肥(妊娠前);如果存在家族遗传性疾病进行遗传咨询;糖尿病筛查;血栓形成倾向的检查:抗磷脂抗体。②孕早期:预约超声检查;前三个月检查:妊娠相关蛋白A,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颈项透明层测定(NT)。③妊娠中期:妊娠18~22周B超筛查胎儿解剖有无异常,母血甲胎蛋白筛查;情感支持和反复安慰。④孕晚期:妊娠28周后B超检查筛查胎儿有无胎儿生长受限;妊娠28周开始胎动计数;妊娠32周开始进行胎儿监护,或前次死胎发生孕周前1~2周进行胎儿监护。⑤分娩:妊娠39周选择性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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