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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脑瘫的原因何在

发布者:张文波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0日|分类:医疗纠纷 |309人看过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16日,1入住医院,主要诊断为孕1产1孕39+1周左枕前侧切自然分娩,其他诊断:胎膜早破,妊娠期糖尿病。分娩日期2016年9月17日11时28分,分娩情况:顺产,出院诊断为孕1产1孕39+1周LOA侧切自然分娩,胎膜早破,妊娠期糖尿病。  

2016年9月17日,李某2被送往C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1.新生儿肺炎;2.产瘤;3.糖尿病母亲新生儿;4.新生儿颅内出血?5.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2018年1月8日,李某2入住医院,住院诊断为手足徐动型脑性瘫痪,其他诊断: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发热惊厥。出院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实际住院12天。出院诊断为1.脑性瘫痪不随意运动型四肢瘫GMFCSV级。2.上呼吸道感染。3.高热惊厥。
鉴定意见:

  1. 关于医院的医疗过错。

    1.本案孕妇1(患儿李某2母亲)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明确,甲医院在孕妇产程中未对其进行血糖监测,新生儿(患儿李某2)出生后也未对其进行血糖测定,不符合医疗常规。在医方的“产程经过记录”中有对孕妇持续胎心监护的处理措施,但病历中没有胎心监护图,不符合医疗常规。

    2.脑性瘫痪是出生前到出生后1个月内各种原因所引起的非进行性脑损伤或脑发育缺陷所致的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出生前母亲妊娠期各种异常情况均可视为脑性瘫痪的危险因素。出生时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缺氧窒息及机械性损伤等。出生后的危险因素包括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胆红素脑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

    本案孕妇1存在妊娠期糖尿病,该疾病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如糖尿病的孕妇更易出现胎儿宫内缺氧,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等,宫内缺氧及新生儿低血糖均会对脑组织造成损害。根据病史资料,患儿娩出是羊水Ⅲ度污染提示可能存在宫内缺氧,由于缺乏产程中的胎心监护图,故无法确切判断患儿是否存在宫内缺氧。患儿出生后由于未进行血糖测定,亦无法明确其是否存在低血糖。根据病历资料,患儿出生时没有重度窒息。虽然出生第二天的头颅CT提示患儿蛛网膜下腔少许稍高密度渗出或出血,轻度脑水肿可能,但其出生8个月后的头颅MR缺乏典型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征象。故从目前的鉴定材料来看,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的诊断依据不足。

    3.医方病历书写欠规范。
    (二)关于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由于医方缺乏在产程中的胎心监护图,以及患儿出生后未进行血糖测定,从而无法确切判断患儿在宫内是否存在缺氧,以及出生后是否存在低血糖,而宫内缺氧及新生儿低血糖均会对脑组织造成损害,是脑瘫的危险因素,故无法判断医方的过错行为与患儿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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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医疗纠纷二审改判/驳回;

    4/医疗纠纷再审发回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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