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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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追偿权纠纷|重审二审大逆转,百万赔偿大幅减损

发布者:陈振峰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1人看过 举报

2026-05-14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民事|追偿权、产品责任、伪劣油品、共同侵权、责任比例划分

代理律师:陈振峰 律师(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代理方: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张某

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豫 04 民终 ***号

基本案情:某石油分公司下属加油站因内部员工与外部人员勾结,掺入劣质汽油对外销售,导致上千台车辆受损,石油公司先行赔付后,以追偿权为由起诉张某、张某等四人,索赔金额高达1950 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张某、张某等人连带赔偿840 万余元。张某、张某不服,委托陈振峰律师提起上诉。

代理要点:陈振峰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审计报告及刑事卷宗,提出核心辩护观点:

  1. 部分受损车辆信息不实、车主与领款人不一致、无加油记录,不应计入损失,应依法扣减;

  2. 石油公司在人员管理、油罐监管、油品检验上存在重大过错,应自担主要责任

  3. 张某、张某仅为油品出售方,无直接侵权故意,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应按过错划分按份责任;

  4. 一审判决连带赔偿责任过重、损失认定不实,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法院审理认定:二审法院采纳陈振峰律师核心意见,对损失数额重新核算,依法扣减不实赔偿部分,最终认定合理损失为1656 万余元;同时改判按份责任,明确石油公司自担30%,张某、张某仅承担 20% 责任。

判决结果:

  1.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张某、张某仅需赔偿1812014 元(扣除已付 150 万元,实际再付 31 万余元);

  2. 驳回石油公司对张某、张某的其他巨额诉求;

  3. 一审、二审诉讼费用按比例大幅下调。

本案从一审840 万元连带赔偿,到二审改判仅承担181 万余元,实现巨额减损胜诉,成为重大追偿权纠纷精细化抗辩的标杆案例。


陈振峰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2007年取得军队律师资格,十几年来一直从事法律工作,法律功底扎实,工作经验丰富。二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5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1410120********59 刑事辩护、职务犯罪、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