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协议
甲方(被挂靠单位):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车辆所有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将乙方购买车辆挂靠甲方名义办牌之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挂靠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挂靠车辆车型为: ,发动机号码为: ,车牌号为:
二、挂靠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乙方车辆以甲方名义进行登记,登记后的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属于乙方。
三、车辆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车辆挂靠期间,乙方及乙方雇佣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既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如乙方及其所挂靠的车辆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检测、买卖过户、保险等相关手续,但应交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责任:
1、承担与挂靠车辆有关的一切税费及违规罚款。
2、承担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一切费用。
3、承担因挂靠车辆引起的事故相关责任和事故处理所需费用。
4、承担本合同虽未明确,但与挂靠车辆有关的维修、检测、路桥等其他费用。
五、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按规定接受检测;车辆未经检测或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挂靠车辆运行。
2、乙方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其他
1、合同履行期满如乙方车辆继续挂靠,经甲方允许后,挂靠合同另行签订。乙方需要甲方配合过户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2、挂靠车辆如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要甲方协助处理或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应当参与处理的,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双方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地法院管辖。
七、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双方后续补充书面协议执行。
甲方: (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